《滴天髓輯要》

形象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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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
兩氣合而成象,像不可破也。

舊註

天干屬木,地支屬火,天干屬火,地支屬木,若見金即破,餘倣此。

正文

五氣聚而成形,形不可害也。

舊註

如木必得水以生之,火以行之,土以培之,金以成之,五者聚而成形或過或缺則害,餘倣此。

正文

獨象喜行化地,而化神要昌。

舊註

一氣者為獨,曲直炎上之類是也,所生者為化神,化神昌旺,則其氣流行。

正文

全像喜行財地,而財神要旺。

舊註

三合者為全,主旺喜行財旺之地。

舊註

形全者宜損其有餘,形缺者宜補其不足。

舊註

如甲木生於寅卯辰月,丙火生於巳午未月,皆為形全。

舊註

戊土生於寅卯辰月,庚金生於巳午未月,皆為形缺,餘仿此。